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不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持续强化纪律刚性执行,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清醒认识到,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捍卫党的先进纯洁,必须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一贯到底。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等等。相关内容的充实完善,为的就是从纪律层面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严并不是要把干部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比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予以完善,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通过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关系,有助于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奋力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以零容忍态度抓好纪律执行,切实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