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先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1浏览次数:10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8日)

傅 明 先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我省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任务。今天上午,易炼红同志作了讲话,强调要牢牢掌握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主动、战略主动、工作主动,加快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坚决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我省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一年。一年来,省委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坚强决心定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上率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突出“两个维护”,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闻令而动、令出纪随,推动全省上下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紧扣监督重点,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摆在首位,围绕“国之大者”出台政治监督指导意见,构建省市县联动监督项目体系,聚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障粮食安全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切实打好压责任、纠偏差、促发展的“组合拳”。强化专项监督,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因时因势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专项监督和除险保安督导检查,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惠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要素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开展明察暗访,推动整改问题8251个。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嘉兴违规改扩建南湖宾馆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以案为鉴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紧盯换届风气加强全过程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有力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二)突出系统施治,一刻不停反腐惩恶。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严的基调,紧盯政法、国企、金融、开发区、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警醒和力度,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5905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40件、县处级干部444件,处分25440人,移送司法机关761人,严肃查办了林亦俊、马永良、褚银良、林晓峰、费跃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追回外逃人员110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6人,追回赃款2.17亿元。深化以案促改,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869份,督促案发单位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完善治理。注重从周江勇案中汲取教训,协助省委制定26项工作举措,针对性建立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等制度,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放大综合效果,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分类施治、教育警醒功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909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0.8%。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通过举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开展“回访教育周”等活动,推动澄清正名制度化、回访教育常态化,全省共为1088名党员干部、31家单位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6起77人,切实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激浊扬清,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刻把握作风建设内在规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浙江堤坝。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顽瘴痼疾从快从严处理,对“不吃本级吃下级”、在行业协会违规报销费用等隐形变异问题精准查处。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296个,处理2859人,党纪政务处分2029人。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坚持以调研排查开路、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空喊口号假执行、弄虚作假求政绩、慵懒拖沓不担当等问题,通过以下看上、上下共治持续提升基层减负实效度,力促干部真抓实干、务实求实。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71个,处理3921人,党纪政务处分1645人。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边加强教育,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树时代新风、优良作风。

      (四)突出以巡促治,有力深化政治巡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增强巡视监督精准性有效性,提升以巡促治的能力和水平。在组织实施上更有序,高质量打好十四届省委巡视“收官战”,对25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机动式”巡视,科学制定五年巡视工作规划,以“首战即胜”为目标,高标准开展新一届省委首轮巡视。在一体联动上更协同,总结推广“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经验,健全市县联动监督模式,统筹7个设区市党委对省委巡视的21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同步开展提级巡察,持续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在成果运用上更高效,协助省委制定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对十四届省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大起底”,健全约谈督促、分析报告、跟踪落实等工作机制。迭代升级“重大巡视问题清单”,完善巡视反馈问题数智整改平台,全年共有168个问题纳入清单,已整改完成62个。

     (五)突出人民至上,持续强化基层监督。时刻站稳人民立场,把正风肃纪反腐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以精准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开展基层监督“巩固深化年”活动,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运用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机制,基层监督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紧盯群众痛点难点,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小切口”确定10个治理项目,上下联动、条抓块统,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全省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0974个。持续推进基层纠风治乱、“打伞破网”、祛腐惩贪,全省共查处发生在“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289起,党纪政务处分3039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6起,党纪政务处分37人。有力抓好信访处置,全面起底1916件重复检举控告开展专项“清零”行动,全省检举控告量、初次举报量、重复举报量同比分别下降22.9%、20.4%、37.6%,实现“五年五连降”。

      (六)突出守正创新,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坚定不移、蹄疾步稳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改革牵引带动、创立突破、促进治理的作用。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国企、高校、开发区(园区)等领域派驻机构建设,做深做实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建立省以下垂管单位三级派驻机构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做强派驻监督“探头”。全省派驻机构共立案2955件,同比增长6.9%。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定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探索构建“制度+清单+流程图+数字化平台”的立体式统筹衔接机制,推进“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措施运用、力量整合、成果共享上更加协同高效。持续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以“权力数字化、行权留痕化、异常预警化、监督集成化”为引领,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40个重点领域监督应用场景建设,基本覆盖行政、司法、国企、高校等领域主要公权力,产生红色预警信息8.4万余条,核查处理7.7万余条,查实率达67.6%,推动处理4万余人、采取留置措施31人,挽回直接损失1.68亿余元,应用建设成果获评“全国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标杆案例”和全省改革突破奖金奖,实现数字化改革“最系列”荣誉称号全覆盖。

      (七)突出先行示范,着力建设清廉浙江。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辅相成,典型引路与全域深化互促共进,推动清廉浙江建设从“先发之地”向“高地”不断迈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把建设清廉浙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推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责任更明晰、传导更有力、督评更精准的工作闭环。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倒逼管党治党和清廉建设责任有效落实,全省共查处相关问题2643起,96个党组织、3425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396人受到党纪处分。建优建强清廉单元,巩固深化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成果,推动清廉建设向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社会组织等领域拓展,形成“7+5”重点清廉单元建设体系,促进清廉建设深度融入部门、行业和基层治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清廉浙江建设推进会,对100家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大力弘扬廉洁文化,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举办“玉琮杯”清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赛等精品赛事活动,命名首批50家省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打造“浙里廉风”品牌,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八)突出严管严治,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强化政治建设,出台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引领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一系列形式载体多样、富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学习活动,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强化能力锤炼,扎实推进全员培训“迭代升级”工程,运用“线上+线下”“案例+研讨”等丰富教学模式、提升培训效果。开展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选评选推荐工作,大力营造实干争先氛围。圆满完成省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强化从严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开展“以案为鉴严约束、护航‘窗口’铸铁军”警示教育活动,出台并严格执行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吃喝、影响干扰监督执纪执法权公正行使情形报备等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0人。

  尽管2022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质效还需要提升,一些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加强;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更趋隐蔽变异,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仍有薄弱环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征程新任务的要求。对此,需要切实予以解决。

      二、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二十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宣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必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新征程中知重负重、履责尽责。要深刻领会“六个如何”特殊难题的形成之源、表现之征、治理之策,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深刻领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战略部署,毫不动摇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毫不动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毫不动摇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不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果。

      (一)始终坚定站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立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坚决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坚决扛起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回答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深学细悟中坚定信念信心、把握正确方向、推进工作实践。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损害党的团结统一的各类问题作斗争,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二)始终自觉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中心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把握、谋划和推进。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准确把握浙江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中的具体职责、重点任务,找准政治监督的重点和着力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在浙江一贯到底。

      (三)始终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也是纪律检查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作出必要充实,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赋予纪律检查机关在管党治党方面更大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党章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遵循,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督促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规定。要对标党章新规定新要求,运用系统观念,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格局,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

      (四)始终有力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省域实践。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体现了我们党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彰显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坚强定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立足职能职责、把握省域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突出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在完善政治监督体系、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体系等方面深化探索,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健全,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要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干事”与“干净”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

      (五)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民心所向为工作导向,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要坚持监督执纪执法为民,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怨、护民利、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形成向群众问计、请群众出题、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六)始终保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必须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对管党治党形势的判断,精准把握浙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阶段性特征,时刻保持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高度警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怕交锋、勇于亮剑,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把清廉浙江建设推向深入,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三、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围绕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落地

      聚焦“两个维护”把牢监督方向。“两个维护”是新征程上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要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党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完整、准确、全面把握精神实质,防止“表面文章”“花样文章”,防止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台账管理、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打造全流程监督闭环。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七个有之”,坚决查纠“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时发现、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切实消除各类政治隐患。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监督保障。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高度把握浙江发展所处的战略方位、面临的战略要求、肩负的战略任务,持续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突出具体化,围绕“三新一高”,紧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筹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统筹发展与安全等重大部署,下落一层、找准切口、跟进监督,有力保障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突出精准化,优化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防止贪大求全、过多设定项目,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深入一线督实事、查实情、求实效,及时纠治谋划工作不切实际、责任传导上热下冷、贯彻落实变形走样等典型问题,保障政令畅通、一贯到底。突出常态化,把政治监督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定期盘点、动态问效,开展嵌入式监督,做到监督全周期、全覆盖。

  聚焦“关键少数”提升监督质效。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严格制度执行,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省委十三项实施意见,定期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健全落实“五张责任清单”联系提醒制度,严防严纠执行中的“打白条”、搞变通现象。严格规范权力,围绕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选人用人等行权用权关键点风险点加强监督,防止以专题会、办公会、抄告单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严格日常监督,探索推行政治家访,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画像及成果运用,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以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深入推进政治巡视巡察。巡视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扎实有序做好十五届省委第二轮、第三轮巡视,深化“一把手”巡视画像工作,推动巡视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完善上下联动格局,加强对市县巡察指导督导,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对村(社区)巡察监督实效,强化对省直单位巡察的分类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省属企业、高校领域内部巡察的统筹。制订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高水平建设“浙里巡”综合应用平台,力争打造数字赋能、科技助巡的标志性成果。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事关巡视制度权威性和生命力,必须一严到底、紧抓不放。要有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反馈巡视巡察意见,健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巩固深化省领导牵头督办和整改约谈机制,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对整改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有力提升以巡促治效能,健全“重大巡视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聚焦巡视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强化风险预警,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严纠严治“四风”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持续释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防死灰复燃、顶风作案,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不时反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现象,对陋习不改、无视禁令的及时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针对违规建设使用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紧盯不放、严肃整治,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过“紧日子”、习惯过“紧日子”。严查隐形变异、花样翻新,针对“不吃公款吃老板”、变着法子吃“空函”、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加大查处纠治力度;针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高价月饼、酒驾醉驾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预警纠治,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必须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施治、务求实效。要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上心不用力问题,纠治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甚至荒腔走板行为;紧盯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问题,纠治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行为;紧盯玩忽职守不作为问题,纠治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行为;紧盯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行为;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紧盯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基层减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纠治督查考评过多过滥、“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久久为功培树新风、弘扬正气。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重,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政绩观、权力观上纠正,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推进作风建设常治长效。要发挥制度机制规范约束作用,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重点聚焦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深入检视背后的制度、机制成因,把纠治“四风”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以建章立制促有效根治。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轻车简从调查研究、带头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带头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发挥优良传统浸润熏陶作用,全面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家风家教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形成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的生动局面。

      (四)以永远吹冲锋号的韧劲和执着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惩恶。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必须不松劲、不停歇,永远吹冲锋号。要坚持祛腐必净、除恶务尽,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更加有力有效遏增量、清存量。坚持紧盯重点、靶向治理,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严查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紧盯招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环节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查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坚决惩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持续深入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推进跨境腐败治理。强化案件查办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守牢安全底线,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必须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打击力度,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深化运用“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各部门在巩固既往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盯住困扰群众多年的问题,精准选题、对症下药、一抓到底,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运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推动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要注重以案促改,出台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相关意见,构建制发、落实、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健全行业部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对新型生产方式、新兴经济领域监管滞后等问题。注重前移防线,健全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工作机制,阻断由风及腐的演化链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强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强化协作配合,积极探索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厉打击“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深入治理贪腐“低龄化”问题。注重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在问题线索研析会商、初查初核、案件移送处置等方面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反腐败工作格局。注重正本清源,通过廉政漫画、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廉洁文化更好融入日常、触及人心,持续打响“浙里廉风”品牌,不断消除对腐败的错误认知甚至扭曲美化,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五)以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健全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机制。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线,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释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综合功效。要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规范性,立足于救、着眼于防,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及时纠偏、层层设防,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现象。提升纪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运用寄送节日廉政提醒卡、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编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更好把日常教育、警示教育和集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和党外人士“同心同廉”两大培训教学提升工程建设,实施年轻干部纪律教育“青廉工程”,切实纠正对党纪法规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健全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机制。问责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树立正确问责观,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精准稳慎做好问责工作,用问责倒逼真干事、推动真落实。要严究不为之责、乱为之责,完善问责程序和方式,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审核把关、抽查检查,防止出现问下不问上、求快不求准等简单化泛化现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宽容探索之误、无心之失,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分清“为公”和“谋私”的界限,不“求全责备”,也不搞“纪律松绑”,持续完善容纠并举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坚定勤廉追求,营造“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干事创业氛围。

      健全撑腰鼓劲、关爱帮助机制。纪检监察工作是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必须更好统筹监督与支持、纪法与情理,着力为干部增干劲、添动力。要加大澄清正名力度,修订完善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树立“干部为事业负责、组织为干部担当”鲜明导向,实现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应。加大打击诬告陷害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对蓄意诬陷、恶意举报的严肃处理,决不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乘。加大回访教育力度,坚持“一人一策”、分层分类,把回访教育列为日常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使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帮助,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六)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清廉浙江建设

      把打造“责任共同体”摆在突出位置。建设清廉浙江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省域层面的创新实践,是实现“两个先行”的重要战略支撑,必须对标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文化清新目标要求,久久为功、落细落实。要健全责任体系,将推进清廉建设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清单”,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健全评价体系,加强清廉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完善量化评价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有效发挥以评促建的导向作用。

  把迭代升级清廉单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紧紧抓住清廉单元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具象化载体,打造更多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清廉单元品牌。要突出关键点,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动清廉机关和清廉民企建设,有力纠治“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等问题,更好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使亲清政商关系成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新发展的重要助力,成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鲜明标识。扩大覆盖面,聚焦对深化清廉建设有“牵一发而动全身”效应的重点领域,按照“培树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思路梯次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向生态环保、税务、开发区(园区)等领域拓展,向清廉家庭、站所、工程等“细小颗粒”延伸,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单元建设标杆,带动清廉建设全域深化。

      (七)以系统集成的理念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一体深化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要持续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坚持边实践探索、边完善制度、边巩固提升,在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打造具体实操的制度集群和统一的数字化平台,着力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统筹机制。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持续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运用“后陈经验”,修订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村经济合作社、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等的监督,深化推进信访举报“抓提升促三不”活动,实现信访举报“质升量降”。

  不断释放派驻机构改革效能。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本质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优化领导管理体制,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措施审批使用等工作的领导指导,推进派驻机构依法规范运用监察权,提升依照职权自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情况“亮绩赛马”、考核评价制度。优化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巩固深化开发区(园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构建适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监督机制,深化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探索开展向省属企业和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持续擦亮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金名片”。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公权力监督,开辟了规范行权用权督权的全新路径,必须坚持探索先行、不断深化,更深层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更好建设重点场景,推进行权数据“应归尽归”、及时更新,落实“全员建模”机制,开展“最佳场景”“最佳模型”等评选工作,加快增量模型、高阶模型开发和存量模型迭代,优化完善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系统)大数据监督全覆盖,着力提升大数据监督能级。更好做到实战实效,强化红色预警信息核查处置,加快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贯通融合,深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平台应用,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保障作用。更好整合监督平台,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进监督力量资源高效整合,继续做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留置场所智慧管理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试点任务,努力提供更多数字化改革的浙江经验。

      (八)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高度自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上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基因,必须始终守好“红色根脉”、筑牢理想信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政治理论的制度化学习、生成性学习,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促进理论武装成果更好转化为推动自我革命的方法举措和具体成效。全面提升政治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发挥带头作用,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带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深做实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带动全系统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全面加强党性锤炼,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重点,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履职上敢善斗争。敢于善于斗争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的基本要求。要弘扬斗争精神,以党性立身做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坚定扛起维护党的先进纯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责任。增强斗争本领,用好杭培中心等资源,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训练,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大练兵大比武、年轻干部业务能力“大实训”等活动,选树业务能手,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员争先。激发斗争意志,加强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开展设区市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回头看”,用好政治素质大调研成果,完善执行力评价体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干部家访、心理调适等暖心关爱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作风上全面过硬。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的人,必须坚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成市、县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落实各级监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机制,保证执纪执法权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进一步压实管人带队责任,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踏上新的赶考之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为我省奋进新征程、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