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兴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凌健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问题。 2015年4月至2022年1月,凌健任吴兴区疾控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并接受宴请、旅游活动,礼品价值及应由凌健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164万元。2022年6月,凌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南浔区双林镇土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施旭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酒驾问题。2022年1月至5月,施旭明先后三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应由施旭明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0.0773万元。其中在2022年4月3日,施旭明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时饮酒,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6月,施旭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负责人吕忠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卡问题。2015年9月至2021年9月, 吕忠明任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副科长、科长及负责人等职务,负责单位设备采购、维护、保养等事务期间,先后7次收受湖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沈某某所送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3万元。2021年12月,吕忠明受到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4、长兴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朱正刚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9月,长兴县人社局在德清县莫干山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中午在德清某酒店就餐,实际消费共计人民币0.76万元,人均80元。朱正刚为规避党建活动伙食费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并联系酒店将午餐费用进行拆分并伪造2张菜单,后该笔餐费在县人社局财务报销入账。2022年5月,相关人员将超标准部分0.38万元退还至县人社局。2022年6月,朱正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烘干中心主任陈双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陈双喜先后三次收受安吉某粮油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所送的5条香烟及礼金,共计价值人民币0.36万元。2022年7月,陈双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湖州南太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龙溪中队中队长张佳庆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9月至11月,张佳庆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驾驶龙溪执法中队电动汽车,前往居民住宅小区处理个人房屋装修等私事。2022年3月,张佳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一些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有的仍然以“地下”状态存在,以规避高压态势,必须精准把握、靶向纠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身体力行、弘扬新风正气。 节点是干部作风的“考点”,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突出问题严管严治,保持高度敏锐性和鉴别力,以实的作风、严的举措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坚持全面从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检视、持续纠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始终保持“不敢”的震慑,锲而不舍治“四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来源:湖州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