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案例选编 (第六十期)

发布日期:2022-01-19浏览次数:0

党风廉政教育案例选编

20221    总第60期)

中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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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后是人情往来的重要节点,也是纪律作风的关键考点。为强化节前廉洁教育提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本期案例选编聚焦节假日易发多发问题,选取教育系统内违规收受电子红包、违规吃喝等相关案例予以剖析示警。

  【案例一】广东省连州市连州镇第五小学教师张某某收受家长微信红包未退还到位问题
  广东省连州市连州镇第五小学教师张某某在担任该校一年级(3)班班主任期间,于2017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点击领取了该班一名学生家长发送的88.88元微信红包,随后马上回赠了90元微信红包,但该名家长未点击领取。此后,教师张某某点击领取红包的截图被上传至网络,并受到投诉举报。当地教育部门经核查研究,决定对张某某给予诫勉处理,要求其将收受红包交由组织处理,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剖析警示】
  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是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严查严管的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电子红包的普及应用,一些藏于“微红包”背后的“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值得警惕。比如微信红包,因其金额不大、收发便捷,又存在于微信“朋友圈”中,常带有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色彩,往往更易令人放松警觉或滋生侥幸。
  该案例中,教师张某某点击领取了学生家长发送的微信红包,虽收后随即回赠超过所收金额的红包,主观上没有贪心占有的故意,但一则未将红包返还到位,二则在未能返还的情况下,也没有主动向组织汇报情况并上交红包,其行为事实上已然触及师德和纪律红线。案例中的红包金额不足百元,且涉事教师有主动退还的行为,却因一时疏忽未处理到位,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可见违规的红包再小也是“红线”,家校关系、师生关系宜“亲”,更须“清”,在党纪党规、师德规范等铁标尺、硬杠杠前,必须厘清边界、谨守底线,决不能在原则性问题上“不拘小节”、含糊大意。
  【现行条规】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案例二】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晁守耀等人违规吃喝问题
  2018年2月7日上午,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晁守耀安排该校办公室主任朱立涛通知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年级负责人下午5点开会,同时安排朱立涛联系饭店、购买烟酒,准备当晚聚餐。根据晁守耀安排,朱立涛在临颍县城某饭店预定2个包间,在超市购买西凤酒2瓶、软云烟1条。当天会后,晁守耀组织参会的校领导班子成员、年级负责人共计18人,前往事先预定的饭店聚餐,并邀请分管联系该校的县教科体局副局长文学义参加。席间除副校长介三中因身体原因未饮酒外,其余参加聚餐人员均饮酒。当晚聚餐费用由朱立涛以其他票据冲抵报销入账。事后,相关情况被群众举报反映至当地纪委。
  2018年3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临颍县纪委和县教科体局分别给予文学义党内警告处分,晁守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立涛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参与违规聚餐人员分别被予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全部聚餐人员被责令退赔相应聚餐费用。同时,临颍县纪委对县教科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明,局纪检组组长贾利平分别进行约谈。
  【剖析警示】
  这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二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其中,临颍县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晁守耀身为学校行政主要领导,罔顾纪律规矩,用公款组织聚餐并宴请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作为公款吃喝的组织发起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提供者,对此次违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办公室主任朱立涛和该县教科体局副局长文学义,前者盲目遵从领导安排,操办公款聚餐事宜并用无关票据冲抵报销相关费用以逃避监管,后者违规接受分管联系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款宴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参与公款吃喝的干部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同时,县教科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明和纪检组长贾利平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予约谈。
  上述处理区分了该起违规吃喝问题中各人的责任大小,体现了执纪工作的精准性,也彰显出党和政府对此类问题一纠到底、寸步不让的态度和力度,同时深刻警示我们,在违规吃喝问题中,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加者都构成违纪,抵制“舌尖上的腐败”必须破除“小节无害”的麻痹心理、“别人不知”的侥幸心理、“随波逐流”的从众心理,时刻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节“洁”心安,守“廉”是福。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以案为戒,持续发扬讲政治、立正身、扬正气的好作风,坚决抵制红包诱惑、杜绝吃喝歪风,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假。
  【现行条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