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对村宴会厅租金动歪脑筋,严查!

发布日期:2021-09-27浏览次数:0

2021-09-24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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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张为明在担任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千金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收取村宴会厅费用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应上交村集体的宴会厅租金共计人民币5.11万元,用于日常消费。2021年3月26日,张为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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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金村宴会厅从2014年10月开始承接各类酒席,经村两委商议,宴会厅场地租金和音响设备费用交由时任千金村村委会主任张为明负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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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当时村集体尚未实施无现金结算,办酒席的人员在确定桌数以后,以现金和转账的形式将租金支付给张为明私人,再由他交入村里的资金专户。对于这些到手的租金,张为明动起了“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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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为明通过刻意延长入账时间、混淆办酒人员、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部分村集体财产均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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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20日,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宴会厅办酒记录本记载的场地租金与张为明上交村集体的租金有出入,经过审查调查,发现张为明侵吞宴会厅租金共计5.11万元。2021年3月26日,张为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侵吞的公款已如数上缴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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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和培养多年的党员,平时自我要求不严,缺少对党章党规党纪及有关工作制度的学习,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深刻,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

  执纪者说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是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在切实维护群众集体利益。目前,南浔区已全面实施村级资金“无现金”结算,实现资金流向有迹可循、全程监管。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断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