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新时代湖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梁雪冬
我代表中共湖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
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市委书记马晓晖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市委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清廉湖州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持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实效不断提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基层减负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领域监督执纪,重点围绕白茶扶贫苗捐赠项目开展专项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11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81名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开展政治生态动态评估,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1033人次。坚持严管厚爱,为60名党员干部的不实反映问题集中公开澄清正名,会同市委统战部制定推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南十六条,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清廉湖州建设成效彰显。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清廉湖州建设项目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任务。召开清廉医院、清廉工程、清廉机关现场推进会,立标打样、严督实导,统筹推动“八大清廉单元”建设提质增效。全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全面实行村务卡结算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近亿元非生产性日常开支纳入监管,节约资金1200余万元。着力规范村级劳务用工、工作餐、集体“三资”、小额工程管理,推行“村务e点通”等平台,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形成了集体“三资”有管控、权力运行有约束、基层监督有章法、工程监管有突破、乡风文明有传承、正风反腐有震慑的清廉乡村建设“六有”模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较2017年下降37.7%,相关做法得到省委书记车俊、省纪委书记许罗德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三)聚力开展专项治理,群众切身利益有效保障。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53起,处理党员干部193人。集中攻坚化解多年多层多头重复信访件,8件省纪委集中交办件和43件重点包案件全部办结,全年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33.4%。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攻坚行动,完善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落实联点包案、提级管辖等5项制度,全年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5件,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6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开展“12345”政府阳光热线群众投诉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推动184个问题有效解决,问责失职失责人员14名。督促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台具体办法意见,强化标后全过程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层“七多”问题整治,全市涉企涉村督查检查同比下降81.5%,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四风”突出问题有力纠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创新开展“清风行动”,坚持一月一主题进行专项督查、集中攻坚,组织正风肃纪检查720次,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2起,处理党员干部2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0人,同比分别增长49.6%、40.1%、97.4%,形成有效震慑。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年查处问题147起,处理2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6人。加大“四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对81起122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全面深化政治巡察,管党治党利剑持续高悬。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聚焦“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对基层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的监督,全市共巡察党组织505个,发现问题7779个,移交问题线索157个,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积极探索巡察上下联动的方式和途径,结合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联动巡察,对8家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对48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421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延伸,着力构建一体化巡察工作格局。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对147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质效评估和“回头看”,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的意见》《湖州市巡察工作信访件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选优配强巡察机构力量,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我市巡察工作得到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的充分肯定。
(六)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有效监督格局逐步形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13件,同比增长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65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0.5%、20.5%、5.1%、3.9%。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强化履职质效综合考评。协助制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不断完善监察机关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制约机制。规范留置场所管理,强化专职看护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派驻机构和高校、国企、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管理机制,制定派驻机构查处党纪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各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781件次,同比增长43.3%。制定《关于深化贯通“四个全覆盖”构建有效监督大格局的实施办法》,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探索构建流程联通、力量联动、信息联享、整改联督“四联”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贯通融合乡镇纪检监察与基层群众监督力量健全基层公权力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组织、协作、联动“三张网络”,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一线监督,共走访群众7688户,查找并推动解决问题282个。
(七)坚定不移重拳反腐,震慑感召效应日益显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06件次,同比下降10.3%;立案908件,同比增长12.4%,其中县处级14人、乡科级100人;党纪政务处分883人,同比增长6.6%;移送司法机关40人;采取留置措施5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78万余元。严肃查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委副书记徐惠荣、原副调研员王文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持续打造“铁案工程”。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以案促改、查纠并举,督促发案单位、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化以案为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作风建设千人大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十大行动”,制作下发《湖州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专题警示教育片和忏悔录,组织2.4万余人次到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1万余场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40余万人次。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共有6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2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
(八)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高标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创设“七个一”活动载体,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举措,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市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先后6次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对照党章党规梳理查摆问题短板,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员培训,组队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锻钢铸魂”大比武并荣获一等奖。统筹选派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和挂职锻炼,深化年轻干部“导师帮带”机制,全方位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重大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349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年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0人次。聘请21名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举办“机关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存在温差、偏差、落差,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不收敛、不收手,公权私用、利益输送问题还屡有发生,个别甚至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的刚性还有待加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易发多发;治理腐败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督还存在短板,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二、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奋力推进湖州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前列
高质量发展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拓展正风肃纪反腐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奋力推进湖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要立足高站位,必须坚持政治统领与使命引领融会贯通,不断提高做好“两个维护”的能力水平。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归其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越是重大历史关头、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要坚持党的领导、越要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因党而兴,必须跟党同行、为党而战。我们既要坚守政治机关根本属性,强化政治功能,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作为最高政治原则,铭刻于心、一贯到底,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强化使命担当,把做好“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穿于行、一抓到底,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如影随形的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湖州落地见效,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高质量要突出高水平,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与一体推进系统把握,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行稳方能致远,善进才能有为。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必须坚持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释放叠加融合效能,放大标本兼治效益。“三不”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更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关键要相互融合、统筹联动。我们既要把牢“稳”的定力、保持“稳”的节奏,坚决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反腐惩恶的预期,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又要把准“进”的方向、激发“进”的动力,把一体推进“三不”作为重要方略,贯穿于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实践之中,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以常态化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形成纠治与防范相贯通、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自律与他律相协调的综合治理闭环,加快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湖州。
(三)高质量要彰显高效能,必须坚持全面覆盖与有效覆盖统筹结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从巡视巡察、派驻“两个全覆盖”,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再到走向“有效覆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必须进一步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既要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把领导的权力和监督的责任对应起来,一体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强大合力,切实消除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盲区;又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持续深化贯通“四个全覆盖”,做实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切实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督促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四)高质量要契合高期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民意导向有机统一,持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但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呼声期待出现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保障到哪里。我们既要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又要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作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拓宽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双向贯通的制度化渠道,以专责监督引领带动群众监督,以群众监督助推支撑专责监督,全面激活基层公权力监督的“神经末梢”,促进基层组织全面过硬,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五)高质量要砥砺高素质,必须坚持改革赋能与斗争制胜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力军作用。改革激发动力,斗争破除藩篱。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越向纵深推进,遇到的问题瓶颈就会越多,面临的阻力压力就会越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坚持改革赋能、守正创新,把握斗争制胜机理,进一步突破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我们既要聚力“形”与“神”的融合,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牵引,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又要聚焦“时”与“势”的变化,在加强思想淬炼中涵养顽强斗争精神,在加强政治历练中把握正确斗争方向,在加强实践锻炼中永葆坚韧斗争意志,在加强专业训练中练就过硬斗争本领,不断提高有理有据有节开展斗争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战斗意志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切实当好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三、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湖州建设,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推进新时代湖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逐条逐项跟踪监督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责尽责、善作善成。紧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高质量的制度完善督促机制,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聚焦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对“两山”理念转化、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改进政治监督方式,拓宽政治监督路径,提升政治监督能力,增强政治监督效果。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矢志不渝、常抓不懈,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抓好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有效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
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依纪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不断净化优化。推动落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南十六条,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办法,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持续加强基层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肃查处。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民生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打伞破网”攻坚成果,同政法机关密切合作、协同出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12345”政府阳光热线群众投诉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推动建立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压紧压实县乡党委和相关基层部门责任,督促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和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建立密切联系群众、贯通融合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基层党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程,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促使基层干部公正办事、廉洁用权,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清廉乡村(街居)建设,进一步落实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清单及流程规范,完善非生产性开支村(居)务卡结算制度,严格落实村级劳务用工、工作餐、小额工程等管理制度,推行村级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和“村务e点通”平台,督促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努力实现农村基层信访再下降,全力打造“清廉乡村看湖州”的基层治理品牌。
(三)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开展“清风行动”,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不吃公款吃老板、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加大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推动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细化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福利、公务差旅、评比达标表彰、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规定,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有效发挥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作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弘扬良好风尚,以上率下、管好队伍,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四)推动健全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进各项监督流程再造。加强监督检查部门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畅通派驻机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同巡察机构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形成“四项监督”衔接紧密、协作高效的运行机制。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配置的监督,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着力深化监督效能。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网络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综合分析和定期研判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被监督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整改,落实项目化管理,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推动管党治党“四责”协同。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主体责任报告、重点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深化清廉湖州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精准运用问责利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坚决防止问责弱化、泛化、简单化。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分析研判,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
(五)完善上下联动格局,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
完善联动贯通机制。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充分发挥不同巡察方式的优势,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创新联动方式和途径,深化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社区)、站所延伸,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增强上下联动监督效果。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巡察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县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区县党委充实优化巡察人才库。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巡察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等机制,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
(六)全面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震慑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紧盯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土地、建设、工程、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着力推进思想观念清障、初信初访清零、重复越级访清淤“三清”行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追逃防逃、技术保障等工作。
推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不懈围绕清廉湖州建设,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领域清廉建设,持续深化项目化精细管理三年行动,有效运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等措施手段,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注重案后总结、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着力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忏悔录,配合党委(党组)加强思想政治和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持和完善“党纪教育一刻钟”等有效机制,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举办清廉湖州书画展等清廉文化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公私分明、亲清分开。
(七)统筹推进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提前谋划2021年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换届,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班子配备的审核把关。坚持和完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送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坚决防止出现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完善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进一步完善职务违法犯罪互涉案件查办协作、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制度机制。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注重加强法规建设,严格审批权限,精准使用调查措施,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完善区县留置案件协助审理等机制。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的履职考核,推动派驻机构紧盯被监督单位职责任务开展政治监督,聚焦监督“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增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派驻机构与区县纪委监委协作机制。落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双重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巩固深化高校、国企、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级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深化运用审理辅助信息系统,推动受理、办理、处置和大数据应用等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程监控、全面覆盖。
(八)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带头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把政治品格锤炼贯穿党性锻炼、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在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上当好表率。
打造全面过硬的专业队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全员培训,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涵养专业精神、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增强专业素养。完善多岗位培养锻炼机制,强化实战练兵,注重在急难险重岗位培养考察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积极从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培树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营造学习模范、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强化刀刃向内的自我监督。不折不扣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健全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持续落实“两书”提醒告知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决不护短遮丑,持续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书写新时代湖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