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教育服务,激发办学活力,巩固“管理水平提升年”改革成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高等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人〔2018〕10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按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到学校各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建设“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推进线下师生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师生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持续提升师生满意度、幸福感。具体分步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梳理各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即校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分批公布,实现高频校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前80%的事项)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2019年6月底前,实现80%以上的校务服务事项(特殊要求的事项除外)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全部高频校务服务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建成标准化的校务服务事项目录库。
——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校务服务事项(特殊要求的事项除外)师生到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并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其中50%以上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校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掌上办事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梳理校务服务事项清单。系统梳理校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不同类别精简归并后形成校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构建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校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并及时予以公布。
牵头部门:党委(院长)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二)推进线下师生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教师服务事项责任部门负责制,根据相关部门职责和办事指南,实施教师只跑一次、责任部门受理并完成审批服务、结果主动反馈的服务改革。同时,进一步减少前置条件、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服务流程,避免师生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牵头部门:党委(院长)办公室、党委学工部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9年8月底
(三)开通校务服务网。整合现有“在线事务中心”系统,建立“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开通高频校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渠道,公布标准化的校务服务事项目录库(2019年6月底)。逐步实现全部校务服务事项(特殊要求的事项除外)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其中50%以上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满足师生事前了解、事中办理、事后查询需求,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底
(四)基本建成校务服务大数据平台。依托校园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校务服务事项数据仓,努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办事效率。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平台迭代升级和功能完善,基本建成校务服务“一站式”网上平台。结合智慧校园建设,对接湖州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平台建设,适时启动校务服务智慧移动端平台建设,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数据共建、共享与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校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掌上办事全覆盖。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党委(院长)办公室作为协调部门,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校务服务改革和平台建设的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学校加大智慧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和资金筹措力度,优先安排“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校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发挥学校督察督办机制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监督、促进作用,定期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追责机制,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相信息,正确引导师生预期,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对在重点领域、热点项目上率先突破的项目,要加强宣传,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