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通报
(2019年第5期 总第36期)
纪委办编制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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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是旅游旺季,各分工会都组织了疗休养活动,许多教师也有暑期旅游安排。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校纪委特别选录了10起违规公款旅游案例,供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学习警示。
1.天津农学院财务处处长乔秀柏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问题。乔秀柏组织财务处工作人员在唐宋府美食城、香江御品用餐,违规公款报销,共计2798元。乔秀柏带领财务处2名工作人员赴兰州参加学术年会,会议结束后到敦煌鸣沙山、莫高窟等景点自费参观游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乔秀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用餐和报销差旅补贴等费用。
2.天津美术学院党委学工部部长兼校团委书记苏丹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天津美院学工部一行6人由苏丹带队去西安美术学院进行学访,在西安美术学院座谈交流一天后,剩余两天分别安排去陕西省博物馆等博物馆参观,还去了秦始皇皇陵博物院、法门寺珍宝馆、西安古城墙等景点参观,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1471.5元,造成不良影响。苏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3.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高长城用公款支付旅游补助费用问题。2013年7月下旬,高长城组织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30名教职工及8名家属赴省外旅游。2014年12月,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用公款支付旅游补助费用1.5万元。高长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补助费用全额退还。
4.吉林化工学院工会原主席王坚、原财务处长刘文彦组织公款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2014年暑假期间,王坚组织学院77名教职工到长白山景区旅游,共发生景区门票和车票费用1.66万元,经由刘文彦签批报销。王坚、刘文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额退还。
5.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公车私用、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据陕西省纪委2017年9月14日消息,陕西省纪委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和使用招生用车补助油票、以无实质内容的校园参观活动为名领取出差补助。王西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主动退还违纪资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西科党内警告处分。
6.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3日-5日,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在阳新县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研讨会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游览当地景点,违反了有关严禁变相公款旅游的规定。就业工作处处长王茂胜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12月7日,华中师范大学给予王茂胜行政警告处分。
7.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屈立华借招生之机到风景区游玩案。在2014年省外艺术招生期间,屈立华未经集体研究,根据原党委书记肖地楚的授意私自带其女肖雅戈到广西桂林、山东淄博、甘肃兰州三个考点参与艺术招生工作,并借机带肖雅戈绕道去青岛风景区游玩。事后,以招生为名在学校用公款报销了两个人到青岛游玩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以及肖雅戈(不是招生工作人员)去山东淄博、甘肃兰州等地的高铁票和飞机票。屈立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雅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用公款报销的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8.新疆师范大学工会原常务副主任李志忠用科研经费支付个人旅游费用问题。2015年2月,李志忠携多名亲属赴杭州、上海、武汉等地旅游;同年4月,李志忠携多名亲属赴海口等地旅游。两次旅游产生的机票、住宿费等费用共计25585元,均用科研经费报销。李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销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务,并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9.辽宁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忠,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2017年9月,刘春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2018年3月,刘春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10.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产业处原处长、正科级干部李寿宁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 年8 月22 日至26 日,李寿宁到浙江省考察高校物业管理经验做法,期间擅自更改行程到嘉善西塘、湖州南浔游玩,并违规在单位报销游玩住宿费540元。2019年5月,李寿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有关公款旅游费用上缴单位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