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党委“高质量建成区域性高职名校、办人民满意高职教育”的目标愿景,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好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校园”建设各项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学懂弄通做实中不断提升政治修养。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落实好中央、省委、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防止思想上行动上出现“温差”、“落差”和“偏差”。切实把政治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化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求报告条例》等党纪规章。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督查,督促二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纪律规矩教育,协同推进“清廉学校”的教育和引导。
三、高标准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对标党委“五个起来”的要求,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关键岗位,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谈心谈话、党建述职、党建例会、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系列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二级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党支部在“清廉校园”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履责纪实制度贯彻执行,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工作考核机制。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层以上干部廉政管理工作,全程参与中层干部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定期做好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升报告质量,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参谋,全力推动清明政风建设。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教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庆假日、中层干部换届和开学报到等关键节点、重点时段,严肃查纠违反“四风”、“六大纪律”和师德规范的行为。严肃查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宴、违规发放津贴、收受礼品礼金等显性违规问题和公务用车、公务出差、科研经费使用、会议或庆典活动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督促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完成好“大抓落实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督查学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和问题,重点查处“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服务”活动中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推动年度党政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督促二级党总支(直属支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坚决克服“为严而严”“为治而治”的形式主义,推进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真正发挥实效。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坚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党委要求,抓好各二级部门“清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任务的落实。
一是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制度规范的“清、立、改、废”工作,重点抓好“管理水平提升年”重点任务的后续落实情况,建立常态督查督办机制,牵头制定《湖州职院重大事项报备规则》。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内部控制、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招生招聘、资金资产管理、职称评聘、合作办学、科研服务、津补贴发放、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加强对高风险领域与关键环节小微权力的自查自纠,完善《湖州职院岗位廉洁风险清单》。
三是开展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年终对全年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头看”,以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三服务”水平,构筑清净校风。
四是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准则》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加大课堂讲授纪律、职业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诚信等督查力度,依法依纪严肃惩治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礼品礼金、学术不端等行为,坚决落实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着力塑造清正教风。
五是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专项督查,落实将“廉洁从业”教育引入新生始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的工作举措,提升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实效。加大对学生学业管理、学业预警、考试、补考、留级、退学等程序的监督力度,助推清新学风培育。
七、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处置。及时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继续通过联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督查等手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早打招呼、早提醒。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更加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配合党委有效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纪律审查和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一案两报告”、“一案双查”制度,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八、持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工作水平。
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和工作培训,督促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政策把握能力、“三转”能力以及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校、院、支部三级监督工作体系,完善纪委委员职能,探索推进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和部门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兼职纪检干部、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履行新时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