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通报(第三十二期)

发布日期:2019-02-26浏览次数:0

 

正风肃纪通报
 
 
(2019年第1期    总第32期)
 
纪委办监察室编制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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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伊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校纪委特别选录了8起违纪案例,望各部门及教职员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
      1、万州区上海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张攀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3月、7月,张攀国在两次操办家人丧事时,违规收受本单位教职工礼金共计11万余元。2018年5月,张攀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组织调整的处理,违纪款项已清退。
      2、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违规组织聚餐和发放奖金奖品问题。2017年1月,李刚组织干部职工在酒店聚餐,餐费从李刚与校企合作单位的劳务报酬中支出。期间,违规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用于发放奖金,并违规将学院办公用品充当奖品。2017年6月,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营职业学院基建处副处长董其国擅自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董其国使用2张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9次、金额4348.42元。2018年5月,董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南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服务中心主任黄进履行公车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2月16日,运输服务中心聘任制驾驶员章佳私自驾驶公车从长沙市区到浏阳市扫墓;2月17日,章佳再次私自驾驶该公车到益阳市赫山区拜年,2月20日返回长沙。黄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章佳受到辞退处理。
      5、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爱敏失职失责导致该院学生违规获得国家助学金被问责。王爱敏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未审核发现学生王某伪造的低保证,对有人反映该学生低保证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置若罔闻,不予追查。在明知弄虚作假的事实面前,阻挠其他学生举报,并在该校学工部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说明情况,致使王某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王爱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天津理工大学理学院副院长王瑞东工作失职导致学生档案遗失被问责。王瑞东作为分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管理不严,学院一名学生部分档案遗失。2018年5月,王瑞东受到诫勉处理。
      7、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桂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其分管学院部门违纪问题频发。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该学院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将学生宿舍投币洗衣机费用私自留存,形成账外账5千余元。杨桂林对此知情,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上述问题存续期间,铁道学院先后3次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工作,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均作出“零”承诺。杨桂林在分管该学院所属天津铁路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期间,该中心于2017年5月至8月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花费8千余元,中心主任受到党纪处分。杨桂林作为分管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求不严,失于监管,导致违纪问题发生,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杨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