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通报(第三十一期)

发布日期:2019-01-17浏览次数:0

 

正风肃纪通报
 
 
(2018年第7期    总第31期)
 
纪委办监察室编制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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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纠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校纪委特别选录了一些违纪案例,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警示。要求各位党员干部,紧防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节礼,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借用车辆等问题。
      1、绍兴市水文站站长丁飞跃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丁飞跃擅自决定购买香烟等,合计价值13500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8年11月,丁飞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祖安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7年端午,王祖安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16000元。2018年8月,王祖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柯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丁国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丁国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卡、礼品,合计价值约10300元。此外,丁国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5月,丁国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清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陈清理在负责滨海新城职工居住区一期(东区)项目工程建设现场监管工作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8年11月,陈清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永善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期间,钟永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21000元。此外,钟永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9月,钟永善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6、衢江区全旺镇民政助理员王武刚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1月,王武刚分两次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并收受6名镇所属村干部送的礼金共计5100元。王武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
      7、江山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陈志杰等人违规接受宴请、礼金等问题。2017年9月27日,陈志杰和城北环保所副所长江建国参加某公司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当晚两人接受了该公司的宴请。陈志杰还收取评审费800元。陈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建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8、常山县芳村镇园区新村党支部委员段金红接受异性有偿陪侍问题。2018年8月15日,段金红受朋友邀请,进入某营利性娱乐场所接受异性有偿陪侍,共计消费1080元,费用由他人支付。段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德清县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支部书记俞月明违规公款宴请朋友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俞月明在担任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常务副主任期间,使用公款宴请朋友共7次,共计5836元。2018年10月,俞月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10、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碧岩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何文斌、党支部书记陈振华、村委会主任陈水龙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9月至10月,何文斌决定宴请并购买香烟、礼品发放给相关工作人员,共计63120元。2017年3月,陈振华、陈水龙等人讨论决定,通过伪造临时工工资、虚增食堂开支等方式套取资金予以支付。2018年11月,何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2月,陈振华、陈水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11、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王杰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多次购买香烟用于日常业务接待,经王杰同意后,通过虚列食堂开支的方式入账,共计8290元。2018年10月,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湖州市纪委监委)
      12、南浔区善琏镇和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钱鑫良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2月28日,钱鑫良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11人参加,并违规收取礼金共计10200元。2018年9月,钱鑫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