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通报(第二十七期)

发布日期:2018-06-14浏览次数:0

 

正风肃纪通报
 
 
(2018年第3期 总第27期)
 
纪委办监察室编制                                        二O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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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五一”节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门发文,对重大节假日干部到岗值班、应急值守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学校党委、行政也多次就值班值守纪律尤其是“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到岗带班应急值守制度进行了强调,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少数中层干部、教职工值班值守工作与上级的严格要求尚有差距。“五一”期间,个别带班中层干部私下换班,未及时向党委(院长)办公室备案,违反了值班值守纪律。学校领导已经对此进行了教育批评。

      4月27日,学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对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明确提出必须提早两天提交书面请假单的要求。有个别中层干部,既没有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又没有及时递交请假单,擅自外出,违反了学校干部外出请假纪律。学校领导对此也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

      严明值班值守、外出请假纪律,是保证政令畅通,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紧急公务、事务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全体教职工尤其是中层及以上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值班值守、外出请假及其他各项规定,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勇于担当。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主动对值班值守、外出请假等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认真履行值班值守工作职责,不自觉履行请假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