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督查通报(第二十五期)

发布日期:2018-01-10浏览次数:0

正风肃纪通报
 
 
(2018年第1期 总第25期)
 
纪委办公室编制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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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央、各省纪委监察网站连续通报了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出的教育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现选择八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供大家学习,望各部门及教职员工引以为戒。
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职教中心党支部书记、原校长庄一宏公车私用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6年,庄一宏多次公车私用,让学校司机用公车接送其下班回家、上医院看病。另外庄一宏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12月,庄一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海洋旅游学院原院长乐建盛违规公款吃喝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底至2017年初,乐建盛将35573元违规接待费用在某酒店的校企合作管理费中予以抵扣,并采取抵扣校企合作管理费的方式3次在某酒店购买自助餐券29600元进行分发,套取校企合作管理费5000元购买海鲜提货券进行分发。乐建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乐建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何世祥虚列支出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6年,时任泰州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何世祥,通过虚列食堂维修工程费名义报支个人吃喝费用8190元,违规用公款9.77万元购买香烟。何世祥还存在私自变更工程设计造成严重超预算问题。2017年8月,何世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校长兼校党支部书记孔惠峰因对下属违纪违法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玉山镇同心小学教务处主任夏某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5天。孔惠峰在明知夏某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致使相关组织未能及时对夏某进行党政纪处分,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孔惠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安徽省淮北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副主席段迎春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4年春节至2015年中秋节期间,段迎春先后4次违规收受教育工会采购粮油产品供货商所送的超市、服装购物卡,共计价值2800元。2014年10月,段迎春接受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邀请,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旅游,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17年9月,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段迎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教育局校安办负责人杨振山收受工程承建商贿赂等,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同时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0年至2016年春节及中秋节期间,杨振山利用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安工程工作之便,收受工程承建商烟酒、现金、购物卡价值共计3.9万元,并在学校建设教学附属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7月,杨振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袁庄实验学校副校长刘长远操办孙女满月酒期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3月29日中午,刘长远在袁庄煤矿某酒店为其孙女举办满月酒,违规收受下属12人所送礼金2400元。刘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八、安徽省太湖县百里镇中心学校校长王和丛、副校长王松乔等人违规发放补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经王和丛、王松乔等5人商议决定,通过虚报租车费方式从完成助学贷款任务奖励专款中每人违规发放补助944元,共计4720元。2017年4月,王和丛、王松乔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3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追缴返还该校财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