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校纪检监察工作在学校和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项目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主业主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一、做好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
监督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监督“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协助党委适时召开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廉情分析会。建立“三书两报告”制度,夯实“两个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协助党委制定《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等要求。联合党委组织部开展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巡查,压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认真学习中央及浙江省对各高校巡视工作的反馈、整改工作意见,对照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迎接省委巡视。
二、加强重点监督,强化专项督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零星维修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小金库”、科研人才专项经费、招生录取、后勤管理、竞争性公款存放、自编教材出版与发行等专项督查。率先落实学校领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整改等工作。通过内部审计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科研人才教改专项经费、超标公务支出等各种问题。进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监督,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选举投票等环节做好监督,开展任前谈话,做好廉政提醒。
三、运用“四种形态”,做好执纪问责工作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重要节假日节点做好领导干部廉洁提醒,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教育提醒、严明纪律底线,加强监督检查、严明责任追究。分别于2017年3月、9月编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读本(六)——〈准则〉〈监督条例〉解读专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读本(七)——学思践悟专辑》,开展“六大纪律”教育、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高校科研廉政风险警示。发布《正风肃纪通报》第23期、第24期,结合教育系统其他高校具体案例,开展廉洁教育。协同思政理论部,通过形势与政策课程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17次,出动42人次,累计检查单位30家,发现问题4件,整改办公用房两间。收到来信、邮件、来电、上级转交办等各类信访案件14件,均按照信访案件线索处理五类标准进行处置,纪委办在第一时间回复投诉人。做好问责,诫勉谈话2人,警告处分3人,通报批评1人,通报批评4个部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业务水平。按照中央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专职纪检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队伍体系。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召集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部署工作。2017年6月,承办了浙江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第六协作组第四次研讨会,与兄弟院校总结、探讨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新思路。学校专门组织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特邀监督进行培训学习3次,20多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提升了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目前学校纪委、监察室、审计处合署办公,工作人员配备4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