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根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持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为了更好落实“浙教纪(2017)1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纪委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教育提醒,严明纪律底线。要求各学院、各处室紧密结合实际,早宣传、早提醒,运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反面事例开展示警教育,弘扬正气,汲取教训,严明底线,强化以遵规守纪为荣、以破规逾矩为耻的观念,绷紧严防“四风”反弹的思想之弦。校纪委再次重申“六个严禁”等要求: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组织旅游;严禁公款吃喝、购赠烟酒、花草、食品等年节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或者私人活动公务接待;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或借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或违规参加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十一长假”上来后,校纪委将书面发出调查表调查问询,及时分析情况,并向省教育厅纪检组报告。
校 纪 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