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学校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校纪委书记吴海燕主持会议,校长沈建民作总结讲话,副校长丁继安、党委组织部、计划财务处、基建与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沈建民校长充分肯定了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内部审计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审工作。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设”工作,提升学校内控管理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减少廉政风险,提升学校综合治理能力。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起始萌芽阶段、消除在学校内部,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防范方面特有的自我监管作用。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视频会议和浙审督函([2017]21号)文件精神,通报了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强调校办企业、继续教育合作办学、科研经费等9个方面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要重点规范,要认真把握好处理好“信任与监督”等4个方面关系。要求大家提高认识,落实省厅文件精神,强化整改追究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还讨论了学校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2017年,审计处将联合计财处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做好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后时期的审计监督;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把握科研经费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开展中层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强化制度制约,切实规范干部正确履行经济决策权和经济管理权。会议还审定了学校《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2017年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备审人员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