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中层干部: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湖职院•湖电大委[2012]12号)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湖职院•湖电大委办[2014]18号)的要求,将对各党总支和全体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全体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
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落实“一岗双责”、执行“三重一大”等八项内容。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为年度考核。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各党总支和每位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填写《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度考核表》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度考核表》,于1月5日前送交纪委办公室(9427),各二级学院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上交,其他各部门人员直接上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总支书记党建工作一并述职,不再进行单独测评。
附件: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度考核表
2.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度考核表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