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系列解读之四

发布日期:2016-03-14浏览次数:0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有着崇高理想和严明纪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重视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又重视制度治党,立法规、定规矩、严纪律,从严管党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第四部分针对创新党内法规制度作出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须有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党内法规制度。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是政党发展成熟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2015年6月11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为8700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确立行为规范的党内法规制度,其完善与否关系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局。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地提出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的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明确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织得越来越紧。2013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立法法”,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开展了集中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集中清理是对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全面“体检”,在“瘦身”的同时实现“健身”,摸清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2013年出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2013年至2017年党内法规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5年规划,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一个大党、老党、执政党,没有一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就不可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有效管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编织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通过纪律规矩制约和监督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党规党纪笼子要把权力收入其中、看严管住,就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原则,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系统完备、衔接配套”,防止因挂一漏万留下制度漏洞;把笼子扎牢编严,防止出现牛栏关猫、来去自如现象。我们党执政以来,由于统筹规划不够,党内法规“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系统化、整体性和计划性不够,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总体上比较滞后。当前,党内法规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个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已有党内法规有的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党内法规内容重复或相互冲突;有些党内法规不配套,难以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有些党内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削弱了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等等。《摘编》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党内法规制度的一系列论述,诸如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定规矩的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行纪法分开;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把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起来。这些论断为从严治党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迈进注入了新活力。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

  2013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中提出:“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一个基本原理:党规出于实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只有面向实践、植根实践,才能经得住实践检验。实践出真知,管党治党的伟大实践产生了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经验是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活水;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则是一个发现、提炼和固化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规范化过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创新党内法规制度上统筹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研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律,不断充实完善地方尤其是基层的党内制度,提高党内法规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对已经取得管党治党明显成效的宝贵经验应认真梳理,及时将实践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2017年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建成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出努力。

  良法之治重在执行

  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创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另一方面要保证已制定生效的党内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这就必须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管党治党的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在行动上不逾越看得见的制度笼子,在思想意识里始终装着一个看不见的制度笼子,形成依规用权的自觉和习惯。(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傅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