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5-09-23浏览次数:0

      为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我院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我院外籍文教专家及其他外籍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在湖工作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湖人社发〔2013〕93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1、组长:分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 
      2、副组长:学院办公室、后勤管理中心、保卫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成员:学院外事部门工作人员、分院安排的生活老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对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在我院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工作。外宾短期来我院访问、工作或学习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参照适用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称外教在我院工作期间突发事件,是指与在我院工作外教有关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1. 人身意外伤亡事件:主要包括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外教人身伤亡事件以及外教自杀身亡事件等。
      2. 医疗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外教突发重大疾病或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外教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 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外教群体性事件。
      4. 其他危害外教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处理
      1. 突发事件的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可分为三级:
      A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身亡。
      B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生命受到威胁,社会影响较大。
      C级:外教遭遇突发事件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社会影响较小。
      2. 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A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发生A级突发事件后,分院生活老师、学院外事办工作人员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保护现场,同时向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2)学院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出事现场;
      (3)学院分管领导到达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报告110、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外国专家局、湖州市外事办公室;
      (4)根据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妥善做好对外发言和家属安抚工作。
      B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发生B级突发事件后,分院生活老师、学院外事办工作人员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及时向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2)学院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及时赶到出事现场;
      (3)学院分管领导到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报告110、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外国专家局、湖州市外事办公室,并根据需要调动学院车辆、医护人员、保卫人员等进行必要的救护或决定送往具备救治条件的医院进行救治,以尽快解除当事人的生命威胁,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4)根据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有关外事工作规定,妥善做好对外发言和家属安抚工作。
      C级突发事件处置要点:
      (1)发生C级突发事件后,学院生活老师、学院外事办工作人员要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了解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开展必要的救助工作,使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尽快恢复;
      (2)同时向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3) 学院分管领导根据汇报给予指示或亲临现场,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步骤和方法,及时报告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外国专家局、湖州市外事办公室。
      3. 突发事件的报告
      外国专家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的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调查有关基本情况的过程中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国专家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如遇发生与外国专家相关的重大政治、宗教事件,立即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协调外事、公安、安全、教育、宗教等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对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迅速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对涉及我市经济安全的重大外国专家突发事件,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承诺妥善处理。
      五、保障措施
      1.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我校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聘用期间外国专家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并切实负起责任。我校要建立完善外国专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有关突发事件的防范条款,并严格执行。
      2. 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我校要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积极参加市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要积极向外国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宣传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外国专家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3. 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负责外国专家联络等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我校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的联系,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外国专家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学校相关部门要公布办公电话、传真和应急联系方式,保证与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本人以及各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六、责任追究
      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生不按规定报告和通报外国专家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等情况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我校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湖职院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将根据国家和市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