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委巡视组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对此,有关地方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按照中央、中央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问题进行了及时查处。现将其中查处的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市拱墅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璧庆,桐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根洪,桐庐县副县长王歆公务接待违规饮酒问题。2015年1月23日,孙璧庆带领拱墅区招商局等单位一行人员到桐庐县学习考察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经验,考察结束当晚到桐庐县政府机关食堂用餐饮酒,毛根洪、王歆等负责接待,违反公务接待不得饮酒规定。毛根洪受到告诫6个月的处理,孙璧庆、王歆受到告诫3个月的处理。
2.金华市部分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年以来,金华市人防办等12家单位私设“小金库”合计1600余万元。上述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因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相应责任追究。其中,市人防办原主任于高飞、市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裘万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文广新局原局长杨鸽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婺城土地勘测规划院原主要负责人徐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市青少年宫原主任应海溪、市体育俱乐部原主要负责人陈振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于高飞、裘万跃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仙居县民宗局副局长潘永坚违规建造坟墓问题。2008年9月,潘永坚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为其父建造坟墓,占地面积达到55.9M2,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仙居县委责成仙居县民政局对潘永坚违规建坟行为予以督促整改。
4.玉环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陈文娟搞迷信活动问题。2014年6月4日上午,陈文娟在参加玉环县广电大楼结顶仪式中点蜡烛参拜,与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不符,造成不良影响,被免去宣传部副部长及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职务。
5.丽水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郭海光,景宁县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沈才忠,景宁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国贤,景宁县澄照乡党委书记杨灶松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郭海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有关单位打招呼,致使其子在公务员试用期内违规借调工作,并长期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沈才忠、罗国贤、杨灶松在郭海光之子调任、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中,违规为其谋取利益。郭海光、沈才忠、罗国贤和杨灶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吕建中违规用车问题。2011年4月,吕建中以工作需要为名,让承租天目山景区的某旅游公司出资购买一辆三菱“帕杰罗”小型越野车供自己使用,汽车驾驶员工资、油费、维修费等由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7.丽水市人民医院私设“小金库”、公款购买购物卡等问题。2011年以来,丽水市人民医院将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让利和赞助款1600多万元放在帐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通过下属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购物卡、青瓷和土特产等。丽水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徐向东被免去职务,其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查办中。
8.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党委委员任文华违规接受下属宴请问题。2015年2月3日晚,任文华接受台州市黄岩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年夜饭,席间对“酒局”没有制止,还存在劝酒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桐乡市级媒体乱摊派等问题。2012年以来,桐乡市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桐乡新闻》、《钱江晚报今日桐乡》等市级媒体向桐乡市所辖镇(街道)违规收取宣传费、专版费、赞助费。原《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分社负责人陈洪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桐乡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新荣和桐乡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赵裕华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告诫3个月的处理。对违规收取的费用,桐乡市委责成有关媒体开展清退。
10.海盐县元通街道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宋志华,西塘桥街道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朱明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8月13日,海盐县公安局元通派出所原副所长冯金才、西塘派出所原副所长王凯等进入夜总会娱乐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造成不良影响。宋志华、王朱明作为派出所所长,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队伍教育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以上10起典型问题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这些典型问题的发生表明: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执纪,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要针对通报反映的问题,督促所在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那些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一寸不让,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要通报曝光、严惩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纪律建设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绝不能走形式、搞变通。同时,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