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督查通报(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2015-06-15浏览次数:0

 

正风肃纪通报
 
 
(2015年第3期 总第11期)
 
纪委办公室编制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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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纪委办公室摘录14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最新通报的部分省市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其中的送节礼、公款吃喝、违规津补贴、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工作与生活中,请大家引以为戒,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江红军借学习考察之名,违规组织和参加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2.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海龙违规收受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温州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黄成骞借学习考察之名,违规组织和参加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4.诸暨市岭北镇副镇长朱华永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岭北镇副镇长职务。
5.金华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徐祝成违规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6丹东市振安区第十二中学校长潘利元,违规发放福利,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7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时任副校长俞光虹以召开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为名,带领本校11人赴河南公款旅游,花费57310元。市纪委决定给予俞光虹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8.滑县留固镇第一初中校长李永会,违规发放福利补助、收受礼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河源市龙川县紫市镇紫市中心小学校长罗奕和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罗奕和通过虚开20张发票,套取财政资金86310元,用于发放职工补助和接待开支。罗奕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资金全部追缴。
10.克拉玛依市第七中学总务主任董永新,将个人宴请费用列入学校公务接待费中签单报销,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1.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发放物品。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分三次购买水果,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教师职工,共计5.78万元人民币。该校校长李金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道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冯育佐公款报销个人消费,违规发放寒暑假值班、加班补贴,道真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收缴相关费用。
13.延安市宝塔区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吴济宁、副局长罗玉孝,因该局聘用司机公车私用,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被诫勉谈话。
14.白银市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白银市疾控中心多次违规发放补助。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入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