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通报
(2015年第1期 总第9期)
纪委办公室编制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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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年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群众“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津补贴费发放更为规范,“四风”现象整治成效良好。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大纪委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要求,2015年纪委办公室将继续编发《正风肃纪通报》,定期对发生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事件以及学校各领域工作层面发生的违纪违规事项进行实名通报。
春节即将到来,中央、省委和市委已先后下发文件,重申了纪律要求,现摘要如下:
1、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何丽公款旅游问题。何丽以参加会议、调研、考察、招生宣传等为名先后4次带队前往广州、珠海、香港、澳门等地旅游,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小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校长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丁国声,违规批准学院教职人员用公款旅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大庆中学副校长王德军违规借用公车并酒后驾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西省教育厅教育教材研究室主任黄建国,私设“小金库”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6、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中心小学校长颜峰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朱淑敏,借工作例会之机,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中心校原党支部书记胡某的女儿结婚“回门宴”。朱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贵阳学院教务处、计财处用教学科研费组织旅游,教务处处长王蜀黔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计财处处长丁作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被诫勉谈话、责令检查,违规费用被追缴。
9、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小学校长李培军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长治县机关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胡秀平分别于2013年中秋节,2014年春节、中秋节,安排本单位人员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超市预付卡共计20600元,向本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发放福利,向县教育局有关人员送节礼。长治县纪委给予胡秀平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11、泰安市泰山中学体卫艺科副科长孙晓忠,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泰安市纪委给予孙晓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关金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关金利为个人购买使用的轿车办理了专车专用的速通卡并先后充值3次共计6600元。关金利将上述通行费6600元在北京市基层文化培训中心报销。给予关金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张玉桥,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给予张玉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4、呼和浩特市铁路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贺必逵、副校长张胜利、副校长苏德、党办主任刘国军,4人以打麻将形式进行赌博。分别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
15、德惠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杨志远,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款予以收缴。
16、赣州市安远县新龙中心小学校长邹建斌,私设“小金库”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林州市二中校长张虎增用公款送礼、报销个人手机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舞钢市武功初级中学原校长王曙辉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为教职工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职务。
19、随州市教育局局长张道亮滥发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滥发补贴问题。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校长陈弹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以发购物卡的方式给全体教职工发放补贴,共用公款64050元购买了64张购物卡发放给全体教职工。陈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