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总要求,努力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论述摘编》等文献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加强警示教育,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开展严明纪律和规矩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中层干部暑期读书会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途径,把政治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结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执行“红七条”禁令,严肃查处在教学中散发反动观点、传播谣言等违纪行为。(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崇德尚能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将廉洁教育与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校训、校规的教化作用。根据学生群体特点,加强和改进学生廉洁教育,提高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性,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二、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根据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各总支、学院和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好任务,落实好责任。(六)根据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三书两报告”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各部门责任,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七)根据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督促二级部门落实好“两个责任”。(八)根据学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自主招生、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九)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进行实名通报。严肃追究工作不力、监督不力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三、常态开展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抓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十一)加强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的监督检查,严查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执行监察部等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和津补贴发放行为。四、建全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十二)以学校《章程》建设为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篱笆。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十三)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十四)完善报告、通报制度。党委和纪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各总支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