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问责的鞭子抽到一些党委的松懈之手上

发布日期:2015-03-12浏览次数:0

      落实主体责任要从严,遵规守纪要从严,惩处腐败要从严,作风建设要从严,预防机制要从严,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从严。
      落实主体责任要从严。各级党委(党组)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自身行为负责、对所领导的地方和部门纪律作风状况负责,对所领导的地方和部门发生的问题负责;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守土有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当好表率;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突出问责、强化问责,将问责的鞭子抽到一些党委的松懈之手上,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遵规守纪要从严。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坚定地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行为的惩戒力度,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将规矩的紧箍扎得更紧,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惩处腐败要从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及时跟进中央对反腐战略重点、布局、思路进行的重大调整,突出侧重点、选准切入点、突破关键点,严字当头,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治病树、拔烂树,巩固和强化“不敢”的氛围,为治本赢得时间。对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明显好转,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作风建设要从严。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预防机制要从严。要从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笼子,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从严。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主要精力进一步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切实履行好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着力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摘自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云南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