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市淳安县威坪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王红辉,违规发放津补贴,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 浙江省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陈根秋,因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郑雪忠,因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党委书记、经济联合社董事长项建松,违规发放津补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教育局场口镇中心小学校长周燕南,变相发放福利,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以会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用于接待和购买购物卡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海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2013年9月,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乔明吾擅自决定给每个职工发放2000元的“中秋夏令用品”,共计90000元。港闸区纪委给予乔明吾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
8. 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2月26日,该中心主任朱福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决定以“创省档案工作二星级测评奖”的名义,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共计134750元。南通市水利局给予朱福如行政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
9. 2013年中秋、2014年春节期间,塔山中学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过节福利,折合人民币3万元。贾汪区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杨杰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总务处主任王明允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所发福利。
10. 2013年间,区卫生局给局机关人员发放“五一”端午补助、夏季用品及清凉补助、元旦长跑服装等补助实物折合人民币计253032元。邗江区政府给予何晓华警告处分,并责令区卫生局将违规发放的补贴、实物依照规定清退。
11.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发放春节福利11.75万元,并给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和驾驶员计25人发放烟酒,共计价值63948元。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给予局长毛一波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12. 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加班补贴的名义向干部职工共计发放27300元。怀柔区纪委给予主任吕晓国党内警告处分。
13. 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松树街社区将驻区单位送来的慰问金10000元以福利费的名义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西城区什刹海街道纪工委给予松树街社区党委书记吴洪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宝明党内警告处分。
14. 2012年春,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东石古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向杰虚报本村养蜂人数,从镇政府冒领养蜂专项补贴款人民币2400元,后个人决定将该款发放给外村村民高某。2014年3月,门头沟区王平镇党委给予张向杰党内警告处分。
15. 天津市滨海监狱违规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向职工发放问题。给予滨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许步荣免职处理。
16. 天津市南开区政协违规发放值班费,给予南开区政协秘书长曹瑞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路炳军党内警告处分。
17. 抚顺市群众艺术馆违规发放福利,馆长朱连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抚顺市群众艺术馆馆长职务,副馆长赵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8. 福建霞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黄彪,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追缴。
19. 上海巴士客车维修有限公司宝山修理分公司违规设置“账外账”,用于业务招待支出、职工福利费发放等,给予公司经理张国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经理职务;给予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志钧党内警告处分。
20. 镇江新区姚桥镇建管所所长吴军民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纪款。
21. 2007年6月至2014年2月,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得印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68万余元,用于走访相关人员、支付职工奖励补助等支出。密云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得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 永春县东平镇党委书记林进生私设“小金库”问题。林进生在担任东平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镇长期间,私设“小金库”。经永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永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3.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俊�P,因违规设置“小金库”用于发放奖金、补助,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