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对正风肃纪的要求,经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商议,确定常态督查工作内容如下:
1、督查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土特产、贺卡或收送节礼等;违反规定乱发放津补贴,或以工会活动等名义巧立名目变相发放钱、物、券等。
2、督查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3、督查公务接待超规格、超标准、违规饮酒;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弄虚作假,接待凭据和负责人背书签字不完整。
4、督查以培训、考察、调研、采风,或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度假等;接受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或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休闲度假等情况。
5、督查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违反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情况。
6、督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开学校,外出授课、讲学、学术交流、科研活动、参加会议等请假审批情况.
7、督查中层以上干部值班情况和下寝室情况。
8、督查学校会议出勤情况。
9、督查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考试考试纪律(期终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电大考试等)。
10、督查工作纪律(包括上班迟到和早退、工作时间用餐、工作日午餐饮酒、工作时间打牌等)。
11、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项目。
纪委办公室
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