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任务 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4-05-29浏览次数:0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从战略高度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既为做好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刻理解“三转”的内涵,准确把握“三转”的要求,对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动“三转”放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摒弃固有思维定势,创新履职方式,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日常监管和具体任务的落实,并适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转”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紧扣“三转”重点任务,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主业
  “三转”要求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在贯彻落实中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协同推进,全面落实。
  转职能是“三转”的核心。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围绕主线、突出主业、强化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整合内设职能机构,为突出主业奠定基础;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腾出精力履行主责;要理顺职责分工,把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要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转方式是“三转”的关键。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完善制度,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探索案件管理和办理新模式,强化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和追究的全程管理,建立统一的案件线索管理平台,实行上下级纪委定期核对问题线索、案件线索制度;要着力转变监督方式,从参与行政部门的一般工作检查转变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由“冲在一线”向执纪监督问责回归,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要着力强化问责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给予责任追究。
  转作风是“三转”的保障。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适应反腐败斗争新任务新形势,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严于律己,加强内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队伍。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面对腐败现象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范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的问题,对泄露秘密、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提高履职能力,围绕主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查办案件能力、政务综合能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强化领导,统筹兼顾,处理好四个关系
  推进“三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三转”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合理摆布,把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有序推动“三转”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党委,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属于纪委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决不越俎代庖,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同时,要搞好工作衔接,把握节奏和时机,防止出现监督的真空和断层。
  要处理好“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常常扮演“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既背离了纪检监察主业的要求,也使自身陷入了监督的困局当中。落实“三转”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找准职能定位,回归本位、干好本职,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将牵头抓、协调抓、具体抓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当好“裁判员”。
  要处理好打“老虎”与拍“苍蝇”的关系。要本着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对腐败行为要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苍蝇”养成“老虎”、小案变成大案。要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打“老虎”是政绩,拍“苍蝇”也是政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是政绩,澄清问题保护干部也是政绩。要集中优势力量,抓住关键问题,快查快结,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以“打老虎”、“拍苍蝇”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处理好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是反腐败斗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在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要监督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抓好预防治本工作,最大限度遏制腐败蔓延。要督促各级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突出监控重点,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预警,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早化解。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张力)